
1、 女方還在哺乳期男方不可以離婚。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chǎn)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fā)給離婚證。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diào)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應準予離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2、通過向提訟來解決離婚問題,出于對女方及子女權益的保護,一般來說男方如果離婚,必須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比如孩子為女方與他人通奸所生)但是女方提出離婚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