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什么病法院都可以判離婚,跟什么病是無關(guān)的,只能看其他方面的條件。女方懷孕、哺乳期,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不能正確表達意思,雙方感情尚未徹底破裂等情況,法院可以判不準離婚。
2、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xiàn)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但是如果另一方生活不能自理,法院一般也不會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