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根據(jù)我國刑法規(guī)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如果是單位作為犯罪主體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處罰。在未造成嚴重后果且在提起公訴前主動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且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如果在法院判決或者裁定行為人應當支付勞動報酬,但行為人仍舊拒絕支付的,則成立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