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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6
更新時間:2022-05-23 10:21:12作者:未知
中國基金報記者 李智
因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快捷通支付再收巨額罰單!
因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
快捷通支付被罰沒超850萬元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官網顯示,因多項違法行為,快捷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快捷通支付”)被沒收違法所得43.25萬元,并處罰款808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5月11日,處罰機關為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快捷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違法行為類型:
1.違反支付清算管理相關規(guī)定。
2.(1)未按照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照規(guī)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3)未按照規(guī)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4)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鑒于上述情況,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對快捷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43.25萬元,并處罰款808萬元。
高級業(yè)務總監(jiān)、技術副總監(jiān)也被罰款
值得注意的是,5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網站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杭銀處罰字〔2022〕16號)顯示,時任快捷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技術副總監(jiān)嚴某對公司違反支付清算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對其處以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另外,杭銀處罰字〔2022〕17號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時任快捷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高級業(yè)務總監(jiān)王某對公司違反支付清算管理相關規(guī)定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對其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據了解, 2017年2月初,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發(fā)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快捷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因未按規(guī)定建立有關制度辦法或風險管理措施;未按規(guī)定公開披露相關事項;違反業(yè)務管理規(guī)定、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行為等違法行為,被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罰款7萬元人民幣。而這也是快捷通首次被罰。
“快捷通”為海爾集團旗下公司
官網信息顯示,快捷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注冊資金1.8億元。快捷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是集技術開發(fā)、資金清算、數據分析為一體的第三方支付企業(yè),主要提供互聯網支付的收付款服務。當前,公司已承接多家企業(yè)、平臺的相關服務,包括:為電商平臺E-haier提供在線支付,為經銷商在線采購平臺365RRS提供供應鏈融資的相關結算服務等。
2013年7月,快捷通成功獲得中國人民銀行頒發(fā)的《支付業(yè)務許可證》(Z2024733000013),正式成為獲許在全國范圍內從事網絡支付業(yè)務的第三方支付企業(yè)。
天眼查數據顯示,快捷通支付的法人為張磊,公司由浙江海爾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通過股權穿透顯示,快捷通支付的實控人為海爾集團公司,總股權比例約51.2%。
2014年3月,快捷通支付服務有限公司被浙江海爾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00%全資收購成為控股子公司,隸屬海爾集團。目前,快捷通已承接海爾旗下多個企業(yè)及平臺的相關服務,包括為電商平臺E-haier提供在線支付,為網上金融超市海融易提供基金、理財產品在線支付結算服務,為經銷商在線采購平臺365RRS提供供應鏈融資的相關結算服務等。
不過由于種種原因,海爾金控正在試圖剝離快捷通。2021年6月15日,小商品城公告稱,擬與海爾金控簽訂股轉協(xié)議,以4.493億元收購浙江海爾網絡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交易完成后,海爾網絡以及快捷通將成為小商品城的子公司,小商品城通過海爾網絡間接持有快捷通100%的股權。但小商品城在2021年年報中,暫未披露支付牌照收購進展,提及支付牌照在履行交割程序。
涉及與身份不明客戶進行交易等
多家銀行被罰
除了快捷通外,近日紹興銀行也因為與身份不明客戶進行交易等問題,被罰550萬元。
5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發(fā)布的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因存在多項違法違規(guī)行為,紹興銀行被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處罰款550萬元。
具體來看,紹興銀行此次涉及的違法行為類型包括: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guī)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guī)定履行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
由于時任紹興銀行零售銀行部副總經理王某明對該行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和未按規(guī)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兩方面問題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決定對其罰款7萬元。
另外,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網站顯示,四川高縣農商銀行因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罰款50萬元;時任該行副行長段某平、渠道運營部總經理曾某對上述違法違規(guī)行為負有責任,各被罰款3.5萬元。
近日,遼寧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因未按規(guī)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等四項違法行為被央行沈陽分行警告及罰款146.9萬元,兩名相關責任人也受到處罰。具體來看,遼寧省聯社具體的違法行為類型有四項:1.違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制度建設相關管理規(guī)定;2.違反征信業(yè)務安全管理要求;3.提供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4.未按規(guī)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編輯:小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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