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賠償訴訟被告人有哪些人(交通賠償屬于什么案件)
2022-12-08
更新時間:2022-12-07 07:05:05作者:智慧百科
一、房產(chǎn)中介的居間合同有效嗎?
房產(chǎn)中介的居間合同只要符合下列合同的生效要件就有效:
1、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簽訂的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
3、合同內(nèi)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居間合同的基本內(nèi)容有哪些?
(一)當事人主體:居間合同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詳細名稱或姓名、住所。
(二)居間合同的標的:主要指委托人和居間人在居間合同中委托的居間事項
(三)期限:是指居間合同履行期限,即生效及終止日期。
(四)居間事項的種類;是指為了某項財務或利益的類別及范圍。
(五)酬金的給付:居間合同中應明確規(guī)定酬金的數(shù)額、給付方式、時間、地點等。
(六)費用的負擔:合同中應明確規(guī)定屬于哪一類費用應由哪一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居間合同中應明確規(guī)定違約方應承擔責任的具體方式,以便守約方、仲裁機構(gòu)、人民法院在處理違約責任時有所遵循。
(八)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是指在合同中約定,當發(fā)生合同糾紛雙方自行協(xié)商不成時,是選擇到仲裁機構(gòu)仲裁,還是到法院訴訟。
(九)其它約定事項。
三、居間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居間合同以促成委托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為目的。
在居間合同中,居間人是為委托人提供服務的,這種服務表現(xiàn)為報告訂約的機會或為訂約的媒介。居間合同的標的是居間人進行居間活動的結(jié)果,其目的在于通過居間活動獲取報酬。居間人的活動只有促成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建立起有效的合同關(guān)系才有意義。
(二)居間人在合同關(guān)系中處于介紹人的地位。
居間合同的客體是居間人依照合同的約定實施中介服務的行為。無論何種居間,居間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或當事人一方,居間人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為委托人報告有關(guān)可以與委托人訂立合同的第三人,給委托人提供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在當事人之間充當“牽線搭橋”的媒介作用,并不參加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具體的訂立合同的過程,他的角色只是一個中介服務人。只是在交易雙方當事人之間起介紹、協(xié)助作用。
(三)居間合同具有諾成性、雙務性和不要式性。
居間合同的諾成性是指,只要委托人與居間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間人就負有依委托人的指示進行居間的義務,而一旦居間人的活動取得結(jié)果,委托人就應支付報酬,合同即成立,而無需以實物的交付作為合同成立的要件。
只要同時滿足以上條件,居間合同對合同當事人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法律沒有也規(guī)定過居間合同必須到國家有關(guān)部門辦理備案登記。和房產(chǎn)中介簽訂了居間合同以后,中介公司屬于居間人,房屋買賣合同還是由買方和賣方協(xié)商簽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