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年輕小夫妻的家,三居改一居,安放屋主的所有喜好!
2023-01-30
更新時間:2022-06-11 11:18:26作者:未知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如果移動就會改變性質、損害其價值的有形財產,包括土地及其定著物,包括物質實體及其相關權益。如建筑物及土地上生長的植物。依自然性質或法律規(guī)定不可移動的土地、土地定著物、與土地尚未脫離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離的其他物。包括物質實體和依托于物質實體上的權益。
不動產作為自然物的特性:
1、不可移動性:又稱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
2、個別性:也稱獨特性、異質性、非同質性、獨一無二,包括位置差異、利用程度差異、權利差異。
3、耐久性:又稱壽命長久,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損耗、毀滅,且增值;建筑物使用年限長。我國土地有使用年限。
4、數量有限性:又稱供給有限,土地總量固定有限,經濟供給有彈性。
《物權法》第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