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父母強迫懷孕女兒墮胎不是合法的。法律規(guī)定,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女兒的生育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得隨意決定,如果女兒懷孕后不愿意墮胎,父母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女兒進行強迫,否則其行為違法。因墮胎對女兒人身造成侵害的,父母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條 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齡夫妻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計劃生育,有關部門應當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藥具和技術,保障實施節(jié)育手術的婦女的健康和安全。
國家實行婚前保健、孕產(chǎn)期保健制度,發(fā)展母嬰保健事業(yè)。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保障婦女享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提高婦女的生殖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