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釋的條件是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zhí)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zhí)行十年以上,如果確有悔改表現(xiàn),不致再危害社會,可以假釋。當然如果有特殊情節(jié),可以不受上述執(zhí)行刑期的限制。
程序是由執(zhí)行機關(guān)提出,按照下列原則管轄: 死緩犯的減刑和無期徒刑犯的減刑、假釋,由服刑地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有期徒刑犯(包括原判死緩、無期徒刑已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減刑、假釋,以及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罪犯的減刑,由服刑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拘役(包括判處拘役宣告緩刑)、管制犯的減刑,由當?shù)鼗鶎尤嗣穹ㄔ汗茌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