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分居三個月的,可以離婚,可以通過協(xié)議離婚,只要夫妻就離婚等各項事宜達成一致;如果是訴訟離婚的話,必須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調(diào)解無效的,人民法院應該判決離婚。
2、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guān)組織進行調(diào)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七)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