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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0
更新時間:2022-03-16 11:40:45作者:未知
裹腳也稱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xí),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三寸金蓮”也一度成為中國古代女子審美的一個重要條件。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關(guān)于古代婦女纏足起始時間,眾說紛紜。有的說始于隋朝,有的說始于唐朝,還有說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但從已有的文獻中可知,到南宋時,婦女裹腳并不普及,裹腳者主要限于中上層社會,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到了明代,裹腳之風(fēng)進入興盛時期,并在各地迅速發(fā)展。清統(tǒng)一全國后,雖頒布了禁止裹腳的法律,成效甚微。
直到清朝被推翻后,孫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纏足。到了五四運動時期,纏足更成為各派革命運動和激進分子討伐的對象,陳獨秀、李大釗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纏足對婦女的摧殘和壓迫。新中國成立后,纏足惡習(xí)被徹底廢止,中國的婦女才得到了徹底的解放。
纏足不僅嚴(yán)重影響了女性足部的正常發(fā)育,還讓人們形成了畸形的審美心理。纏足強化了男尊女卑,有利于父權(quán)封建制度的穩(wěn)固,增加了對女性的禁錮、束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