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物業(yè)合同糾紛只起訴夫妻一方顯然是可以的,原告可以根據(jù)自己的實際糾紛事項來認定被告,并不一定要起訴夫妻雙方。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在執(zhí)行程序中能追加其配偶為被執(zhí)行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2、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jù)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