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可以返還的。非法集資的話屬于犯罪行為,如果當時已經立案的話應由偵查機關追回返還,沒有立案的話建議先進行報案處理。如果合同有明確約定的話可以民事訴訟方式追回來。關于涉案財物的追繳和處置問題規(guī)定: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一般應在訴訟終結后,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執(zhí)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人自行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部門代償。
2、《關于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關于涉案財物的追繳和處置問題規(guī)定: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物,一般應在訴訟終結后,返還集資參與人。涉案財物不足全部返還的,按照集資參與人的集資額比例返還。
3、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yè)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以及其它任何單位。債權債務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xié)調工作,而不能采取財政撥款的方式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