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借款人向銀行提交如下資料:
(1)貸款申請審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3)有效聯(lián)系方式及聯(lián)系電話;
(4)銀行認可的質押物,以第三人所有質物作質押的,還需提供第三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同意質押的書面證明。
2、銀行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資料審核通過后,雙方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合同。
3、銀行以轉賬方式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
4、法律依據(jù)
《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shù)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愿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