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簽訂合同的代理人屬于律師、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當事人所在社區(qū)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且有被代理人授權可以代為起訴的才可以提起訴訟,否則不能提起訴訟。
2、根據(jù)《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條規(guī)定,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zhì),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條規(guī)定,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nèi),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fā)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