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chǎn)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被起訴離婚應積極應訴,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那么可以協(xié)議離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訴訟離婚。在訴訟離婚的情況下,只要法官認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不適合繼續(xù)共同生活的,就會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