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遺產不留給孩子,是可以的。當事人完全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一人來繼承他的遺產,哪怕沒有血緣關系,這是當事人的權利。對于遺產的分配原則,有遺囑的應當以遺囑為主,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或者遺囑無效的情況下,才會按照法定的繼承人順位繼承的順序進行處理,具體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認定。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zhí)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shù)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