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被起訴離婚后,一般被起訴者是會收到傳票的,此時就只能應訴了。如果不同意離婚,那就在訴訟中提出不同意離婚的主張,并向法官提交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證據(jù),因為法官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同意離婚,但對原告提出的夫妻財產(chǎn)分割、夫妻債務分擔或孩子撫養(yǎng)權、撫養(yǎng)費問題不認同,那就需要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證據(jù),讓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diào)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