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律師函是表明你的糾紛對方已經(jīng)對你們之間的事情準備訴訟到法律的一個提前告知。如果你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師函之后與對方協(xié)商一下如何解決。如果你認為你沒有問題,也不怕對方起訴,那么對律師函就不需要管了。律師函本身不會產(chǎn)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種警示。律師函一般被視為訴訟威脅,有可能是當事人為了取得談判優(yōu)勢而向?qū)Ψ绞?,逼迫對方主動求和;也有可能是當事人對沖突解決喪失信心,而發(fā)出的訴訟預(yù)警。
2、當然,其中也可能包含當事人或者律師向?qū)Ψ酱烫教搶崱⒄T惑信息等目的。收到律師函,并不意味著你將承受律師函上所述風(fēng)險,也不排除當事人言歸于好的可能嘛,何況是非自有法院公斷!所以大可不必因為律師函而自亂陣腳、輕舉妄動。你可以保持沉默并跟蹤事態(tài)進展,也可以聘請律師商量對策,或者反過來向?qū)Ψ桨l(fā)送一份針鋒相對的律師函。當然,律師函中又能會傳達當事人催告、拒絕、解除等意思表示或者意思通知,這些將產(chǎn)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你可能需要對此謹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