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實際履行原則,是指債權人、債務人必須嚴格依約規(guī)定的標的完成各自應履行的義務。在合約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標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
2、全面履行原則,債務人必須依合同約定的期限、方式來履行債務,而不得隨意提前、遲延或更改履約方式。
3、協(xié)作履行原則。債權債務當事人雙方要團結協(xié)作、互相幫助、共同努力,履行各自應盡的責任,保證合約的履行。
4、強制履行原則。債務人對到期債務不償還,而又不屬于例外責任的,執(zhí)法機關可以強制其履行,直至其破產(chǎn)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