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男女平等原則。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因此,離婚時享有平等的財產分割權。
2、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分割權,并不意味著分割共同財產時一律平均分配。要注意照顧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3、有利于生產和生活的原則。分割共同財產時,不能損害財產的效用和經濟價值。
4、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因一方有過錯引起的離婚案件,處理時,不僅要分清是非,對有過錯一方給予應得的處分或依法制裁,而且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對無過錯一方應給照顧。
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