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22 01:53:02作者:佚名
根據《關于2021年調整全省工傷保險待遇的通知》晉人社廳發(fā)〔2021〕65號?:
(一)傷殘津貼。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85元,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75元,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65元,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55元,五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六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135元。
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殘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一級至四級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職工按上述標準增加后,月傷殘津貼低于2790元的補足到2790元。
(二)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6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3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按上述標準增加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傷人員,月生活護理費低于2696元、2157元、1618元的,分別補足到2696元、2157元、1618元。
(三)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養(yǎng)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xù)后,停發(fā)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工傷職工工傷復發(fā),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按一至十傷殘規(guī)定的工傷待遇。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享受以下待遇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yǎng)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guī)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待遇
5.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一級至四級傷殘規(guī)定的待遇。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fā)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享受待遇
從事故發(fā)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fā)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fā)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yǎng)親屬按月支付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guī)定處理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