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22 08:15:00作者:佚名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全省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通知
各設區(q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社會事業(yè)局、財政金融局,省社會保險中心: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tǒng)籌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fā)〔2017〕60號)和《福建省工傷保險實行省級統(tǒng)籌實施意見》(閩人社文〔2019〕49號),為完善全省工傷保險省級統(tǒng)籌,統(tǒng)一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標準,經省政府同意,決定統(tǒng)一調整、適當提高全省參保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等三項定期待遇?,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待遇(不含已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待遇資格的工傷人員,以及取得按月領取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待遇資格的人員。
二、調整標準及執(zhí)行時間
(一)傷殘津貼。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月調整標準為:一級傷殘增加244元、二級傷殘增加230元、三級傷殘增加217元、四級傷殘增加207元。根據(jù)以上定額調整后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如其傷殘津貼仍低于2757元/月的,按照2757元/月的標準予以發(fā)放。
?。ǘ┕B(yǎng)親屬撫恤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100元。
?。ㄈ┥钭o理費。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按照工傷人員護理依賴程度,月調整標準如下: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00元,增加后低于3795元/月的,按照3795元/月的標準發(fā)放。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60元,增加后低于3036元/月的,按照3036元/月的標準發(fā)放。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20元,增加后低于2277元/月的,按照2277元/月的標準發(fā)放。
?。ㄋ模﹫?zhí)行時間。從2021年1月起開始執(zhí)行。
三、其他事項
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并與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的五至六級工傷職工,其傷殘津貼調整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參照本通知一至四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調整辦法實施,所需資金從原渠道列支。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也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部署“十四五”規(guī)劃的開局之年,做好全省工傷職工定期待遇調整工作意義重大,各地要把好事辦好,確保調待政策落實到位。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財政廳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