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8-02 18:02:56作者:佚名
2022天津機動車變更登記辦理條件、材料一覽
申請條件: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ㄒ唬└淖冘嚿眍伾模?/p>
?。ǘ└鼡Q發(fā)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ㄎ澹C動車登記的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的。
屬于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fā)動機、更換車身或者車架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后十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申請材料: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交驗機動車,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ㄒ唬C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ǘC動車登記證書;
?。ㄈC動車行駛證;
?。ㄋ模儆诟鼡Q發(fā)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ㄎ澹儆谝蛸|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按照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提交相關證明、憑證。
注意事項: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fā)行駛證。屬于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變更登記事項的,還應當采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
屬于機動車使用性質變更為公路客運、旅游客運,實現(xiàn)與有關部門聯(lián)網核查道路運輸許可信息、車輛使用性質信息的,還應當核對相關電子信息。屬于需要重新核發(fā)機動車號牌的,收回號牌、行駛證,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因改變車身顏色申請變更登記,車輛不在登記地的,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應當按規(guī)定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并將機動車查驗電子資料轉遞至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按規(guī)定復核并核發(fā)行駛證。
其他變更:
機動車遷出及轉入:
機動車遷出:
1、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的,轉出地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查驗機動車,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制作上傳機動車電子檔案資料。
2、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三十日內到住所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機動車轉入。
3、屬于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或者摩托車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的,應當向轉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機動車轉入:
1、申請機動車轉入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并交驗機動車。機動車在轉入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按規(guī)定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2、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查驗機動車,采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審查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電子檔案資料,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入信息,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注: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出、轉入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機動車兩人以上所有人姓名變更:
辦理條件: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辦理材料:
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共同提出申請,確認申請信息,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變更前和變更后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證證明,但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結婚證或者證明夫妻關系的居民戶口簿。
受理: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變更后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內的,遷出地和遷入地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辦理變更登記。
號牌號碼互換:
申請條件:
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機動車的號牌號碼需要互換,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ㄒ唬﹥奢v機動車在同一轄區(qū)車輛管理所登記;
?。ǘ﹥奢v機動車屬于同一號牌種類;
?。ㄈ﹥奢v機動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
申請材料: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提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兩輛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行駛證、號牌。申請前,應當將兩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受理: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兩車的號牌、行駛證,重新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注:同一機動車一年內可以互換變更一次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變更備案:
申請備案情況: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信息或者事項變更后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備案:
?。ㄒ唬C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變更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名稱或者號碼變更的;
?。ㄈC動車所有人聯(lián)系方式變更的;
(四)車輛識別代號因磨損、銹蝕、事故等原因辨認不清或者損壞的;
(五)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加裝、拆除、更換肢體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的;
(六)載貨汽車、掛車加裝、拆除車用起重尾板的;
?。ㄆ撸┬⌒?、微型載客汽車在不改變車身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加裝車頂行李架,換裝不同式樣散熱器面罩、保險杠、輪轂的;屬于換裝輪轂的,不得改變輪胎規(guī)格。
申請備案辦理規(guī)定:
申請變更備案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按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1、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內遷移、機動車所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收回并重新核發(fā)行駛證;
2、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名稱或者號碼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屬于身份證明號碼變更的,還應當提交相關變更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
3、機動車所有人聯(lián)系方式變更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理備案;
4、車輛識別代號因磨損、銹蝕、事故等原因辨認不清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監(jiān)督重新打刻原車輛識別代號,采集、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或者電子資料,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備案事項;
5、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加裝、拆除、更換肢體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行駛證、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操縱輔助裝置或者尾板加裝合格證明,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收回并重新核發(fā)行駛證;
6、載貨汽車、掛車加裝、拆除車用起重尾板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行駛證,交驗機動車。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查驗機動車,收回并重新核發(fā)行駛證。
注意:屬于“小型、微型自動擋載客汽車加裝、拆除、更換肢體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載貨汽車、掛車加裝、拆除車用起重尾板”、“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不改變車身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加裝車頂行李架,換裝不同式樣散熱器面罩、保險杠、輪轂的;換裝輪轂,不得改變輪胎規(guī)格”這幾種情況申請變更備案,車輛不在登記地的,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應當按規(guī)定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并將機動車查驗電子資料轉遞至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按規(guī)定復核并核發(fā)行駛證。
特殊情況:
不予辦理變更登記情況:
1、改變機動車的品牌、型號和發(fā)動機型號的,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裝的發(fā)動機除外;
2、改變已登記的機動車外形和有關技術參數的,但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強制性標準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3、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4、機動車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5、機動車被監(jiān)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zhí)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6、機動車屬于被盜搶騙的。
注:距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guī)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內的機動車,不予辦理機動車登記的使用性質改變的、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的變更事項。
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情況:
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ㄒ唬┰黾訖C動車車內裝飾;
(二)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出入口踏步件;
(三)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注:屬于更換發(fā)動機的、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加裝的部件不得超出車輛寬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