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9-06 18:28:50作者:佚名
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辦事指南 (具體以批次方案要求為準)
申請保障性商品房時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提供以下材料:
1.按規(guī)定填寫的《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申請表》;
2.申請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人非本市戶籍的,應當提供申請人的學歷(學位)、職稱(相對應的專業(yè)技術職業(yè)資格)或技師資格等證明材料;
4.申請家庭成員已婚的,應當提供結婚證;離婚的,應當提供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或者生效的法院離婚判決書、法院離婚民事調解書;配偶死亡的,應當提供死亡證明;
5.除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外,其他具有撫養(yǎng)、扶養(yǎng)或贍養(yǎng)關系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戶籍的,應當提供撫養(yǎng)、扶養(yǎng)或贍養(yǎng)關系證明;
6.申請家庭成員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戶籍遷出本市的,應當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相關證明;
7.現(xiàn)役軍人提供經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雙擁辦)確認的符合轉業(yè)進廈安置條件的證明;
8.共同申請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共同申請,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材料;
9.農村居民提供《關于農村居民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承諾書》及《宅基地調查表》;
10、申請家庭對其申報的相關信息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作出的書面承諾,及申請家庭簽署的同意接受有關部門對其家庭人口、婚姻、戶籍、住房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的聲明;
11.其他材料具體安批次輪候分配方案要求提供。
保障性租賃房申請辦事指南(具體以批次方案要求為準)
申請保障性租賃房時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提供以下材料:
1.《廈門市保障性租賃房申請表》;
2.申請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申請家庭成員已婚的,應當提供結婚證;配偶已去世的應提供死亡證明;離婚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或者生效的法院離婚判決書、法院離婚民事調解書等;因服兵役和到外地就學等原因戶籍未在本市的應提供派出所證明;
3.申請家庭成員中有繳交個人所得稅的,應當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申請家庭成員申請之日前3個自然年度的《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記錄》,未繳交個人所得稅的家庭成員,應當提供失業(yè)證或者其他相關收入證明;申請家庭成員中有退休人員的,應當提供養(yǎng)老金證明材料;
4.申請家庭成員為個體工商戶或者投資辦企業(yè)并作為公司股東的,應當提供認繳資本額的相關材料、相關稅收繳交憑證等證明材料;
5.申請家庭成員擁有房產,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規(guī)定標準的,應當提供房屋資產評估材料;擁有店面、車庫的,應當提供店面、車庫資產評估材料;
6.申請家庭成員擁有機動車輛的,應當提供有效商業(yè)保險車損保單等價值憑證;
7.申請家庭成員戶籍所在地和現(xiàn)居住地房產權屬證明材料、租賃合同、宅基地主管部門或者審批單位認定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確認文書、拆遷協(xié)議等材料;申請家庭現(xiàn)居住在政府提供的優(yōu)惠政策住房的,應當提供自愿退房承諾書;已領取拆遷公有住房安置補償金的,應當提供已退還證明或者自愿退還承諾書;
8.屬于《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規(guī)定予以優(yōu)先、適當優(yōu)先分配或單列分配的,應提供相關證件或相應證明材料;
9.申請家庭對其申報的相關信息和提交資料的真實性作出的書面承諾,及申請家庭簽署的同意接受有關部門對其家庭人口、婚姻、戶籍、收入(資產)、住房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的聲明;
10.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