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22 14:35:03作者:未知
根據最新發(fā)布的《東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電動自行車需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上牌,取得行駛證并懸掛號牌后,方可上路行駛。
上牌時間說明:
2022年1月1日后購置的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上牌。登記上牌前,駕駛人可持購車憑證臨時通行。
2022年1月1日前購置的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按本條例規(guī)定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登記上牌。
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駕駛人年滿十六周歲,沒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身體缺陷和疾病;
(二)攜帶行駛證和懸掛號牌;
(三)駕駛人和乘坐人員佩戴安全頭盔;
(四)市區(qū)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五)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一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零點一五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出車身零點三米,并采取加固措施,防止運載物遺灑散落、飄散;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電動自行車制動器失效或者橫過機動車道時,下車推行;
(二)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沒有劃設非機動車道的,靠車行道右側行駛;
(三)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無法正常通行時,可以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靠右側行駛,并在通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
(四)轉彎、變更車道、靠邊停車時減速慢行,轉彎前,注意瞭望,伸手或打轉向燈示意;轉彎時讓直行車輛、行人優(yōu)先通行;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車輛的正常行駛;
(五)行經人行橫道遇行人正在通過時,讓行人優(yōu)先通行;
(六)騎行經過沒有交通信號路口時,減速或者停車瞭望,確認安全后通過;
(七)行經人車流量較大路段、交叉路口、人行橫道、急彎路等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時,不得超車;
(八)在夜間或者遇有雨、霧、霾、沙塵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照明燈光,減速慢行;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逆向行駛或者超速行駛;
(二)醉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
(三)手離車把、手中持物或者在車把上懸掛影響行車安全的物品;
(四)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或者駕駛表演;
(五)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
(六)牽引動物或者不使用容器搭載動物;
(七)載客營運;
(八)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禁止通行的區(qū)域、道路;
(九)違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或者交通管制規(guī)定;
(十)法律、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