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9-15 22:13:27作者:智慧百科
答:高溫津貼發(fā)放時間為6-10月。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yè),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fā)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nèi)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在下列高溫天氣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xù)作業(yè)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yè)勞動者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