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9-17 18:54:33作者:智慧百科
辦理地點:
南湖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服務中心(嘉興市南湖區(qū)湘溪路54號)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
辦理人群:
補領
1.原先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理的婚姻登記;
2.2004年06月28日以前,在南湖區(qū)民政局辦理的婚姻登記;
3.當事人婚姻登記證遺失、損毀或者原婚姻登記證有瑕疵的;
4.使用軍人證件辦理婚姻登記的人員且原登記機關在浙江省內或者現(xiàn)一方 戶籍地(部隊駐地)在浙江省內的。
補辦
1950年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頒布實施以來,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未辦理結婚登記,至今均未與第三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應當補辦結婚登記證。
所需材料:
1.補領結婚證的當事人,需攜帶雙方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原結婚證原件,夫妻雙方親自到場辦理;
2.補領離婚證的當事人,需攜帶本人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原離婚證原件, 本人親自到場辦理;
3.補辦結婚證的當事人,需攜帶雙方戶口簿原件(如不在一個戶口本上的需村或社區(qū)出具夫妻關系證明)、身份證原件,夫妻雙方親自到場辦理。
4.現(xiàn)役軍人需提交身份證、軍人婚姻登記證明、軍官證(士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