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12-27 09:45:10作者:智慧百科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公告
2022年第7號
一、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二、經(jīng)國務院批準,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采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guī)定的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不再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wèi)生檢疫法》規(guī)定的檢疫傳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為何將“新冠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出于哪些考慮?
2020年1月20日,經(jīng)報國務院批準后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發(fā)布公告,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guī)定的乙類傳染病,并采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當時命名為“新冠肺炎”,主要考慮疫情初期病例大部分有肺炎表現(xiàn)。隨著奧密克戎變異株成為主要流行株以后,致病力減弱,僅有極少數(shù)病例有肺炎表現(xiàn)。考慮到肺炎僅反映了病毒感染后較為嚴重的患病狀況,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臨床特征,將“新冠肺炎”更名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