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9-18 19:05:27作者:智慧百科
若死亡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小于2000元,可以不出具公證書,若死亡人公積金余額大于等于2000元時,則需要提供公證書提取公積金。
一、申請條件:
職工去世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申請?zhí)崛∪ナ缆毠さ淖》抗e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金額。
二、辦理地點和機構(gòu):
各縣區(qū)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及中心業(yè)務大廳
三、辦理材料:
1、醫(y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書(或當?shù)嘏沙鏊N戶籍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決書)原件;
2、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書面申請(須注明與死者的關系)原件;
3、職工死亡有遺囑,提供遺囑原件;沒有遺囑,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原件
4、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原件;
5、公證書或遺囑上注明的有繼承權,個人委托其中一人來辦理銷戶支取,提供委托書并且其他繼承人要在委托書上簽字按手印并提供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注:對于職工死亡暫未注銷身份證和本人銀聯(lián)卡的,可由死者直系親屬持死亡證明、證明直系親屬關系有效證明(戶口薄等),中心劃轉(zhuǎn)銷戶公積金至死者銀聯(lián)卡賬號。以上所需資料應出具原件并同時出具加蓋單位行政公章的提取申請表。
四、辦理流程、標準、時間:
為一窗式即時辦理;
使用以上材料提取公積金不收取費用;
三個工作日內(nèi)
聯(lián)系電話:029-12329、029-328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