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9-20 19:04:07作者:智慧百科
有處罰。自2022年1月1日起,未備案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應當登記的低速電動車未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上道路行駛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規(guī)定實施處罰。
2021年11月29日-12月31日集中開展電動車登記上牌管理。應當注冊登記的各類低速電動車在車輛所在轄區(qū)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以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社會化服務機構辦理注冊登記。其中,車輛合格證記載的車輛制造日期在2021年3月8日以前的電動兩輪摩托車、電動三輪摩托車,按照國家對機動車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2021年12月31日是注冊登記的最后期限,此類車輛應當在2021年12月31日前辦理注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