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辦理條件 在煙臺市購買自住住房并已辦理純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商業(yè)貸款)仍在還款期內的繳存職工,可以申請辦理轉公積金貸款。
還須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及配偶信用良好,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tǒng)無不良信用記錄;
2、申請人原商業(yè)貸款必須是“個人住房貸款”;
3、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轉公積金貸款咨詢記錄單》;
4、初審符合轉貸條件的,申請人需自籌資金還清原商業(yè)個人住房貸款,并于一個月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轉公積金貸款;
5、轉公積金貸款不得變更借款申請人;
6、住房組合貸款不辦理轉公積金貸款,轉公積金貸款不辦理住房組合貸款;
7、所購房房產證已辦出或以他處市證房產(需指定評佑機構進行評估)進行抵押;
8、二手房轉貸的和以他處房產作抵押的,還需提供土地使用年限證明。
二、
申請材料 1、《煙臺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一式2份
★ 填寫要求:
☆ 請使用黑色簽字筆;
☆ 個人信息部分每空必填;
☆ 共同債務人:指借款申請人與配偶之外的共同買房的人,沒有的無需填寫。
☆ 購房情況:所填信息均在《購房合同》中查找;
☆ 購房金額和首付金額據(jù)實填寫,公積金貸款金額取整至萬元;
☆申請人、配偶、共同債務人在申請表中的簽名需到中心面簽。
2、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個人信用報告 1份[包括申請人、配偶、共同債務人,中心與人民銀行聯(lián)網(wǎng)前由委托銀行出具(有效期一個月),聯(lián)網(wǎng)后無需提供]。
☆ 有曾用名的,還須提供曾用名信用報告;
☆ 有軍官證、士官證等證件的,還還須提供相應證件信用報告。
3、身份與婚姻證明(申請人、配偶、共同債務人、抵押人均按以下要求準備)
?。?)身份證(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在一張紙上)原件+復印2份;
?。?)戶口簿首頁原件+復印2份(戶口本內容之一,蓋公安廳大印聯(lián)。集體戶口首頁須復印反正面);
(3)常住人口登記卡索引表原件+復印2份(戶口本內容之二,戶口簿成員明細。省外戶籍不提供);
(4)常住人口登記卡原件+復印2份(戶口本內容之三,即個人單頁);
(5)結婚證原件+復印2份;
☆ 離異的需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原件+復印2份;
配偶死亡沒有進行戶口注銷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原件+復印2份。
4、購房合同原件+2份復印件
5、商業(yè)貸款借款合同原件+復印2份
6、商業(yè)貸款結清證明原件+復印2份
7、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復印2份
8、房地產評估報告 2份(以他處房產作抵押的需提供,以下兩評估機構自行選擇)
煙臺天路新房地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地址:芝罘區(qū)中銀大廈21樓2101室,電話6593123;
煙臺力達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地址:芝罘區(qū)南大街117號(文化宮大廈)2009室,電話6659632。
9、二手房轉貸的和以他處房產作抵押的,需提供土地使用年限證明原件+復印2份(通常為土地證,房產證上有年限的無需另行提供)
注:申請人(含參貸人)由于信用、收入、負債及交易等存在不確定信息的,可能還需另行提供特性材料。
三、
基本流程 1、借款申請人持身份證明、中心認可的收入證明到中心查詢貸款額度,確認符合商轉公條件,并領取《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和《明白卡》;
2、材料齊全,借款申請人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
3、審查人對借款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并對申請人的資信及購房情況進行調查,審查通過報審核人審核,審核通過報審批人審批;
4、準予貸款的,中心下達《委托受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書》;
5、借款申請人到委托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并協(xié)助辦理抵(質)押手續(xù);
6、中心審查受委托銀行提交的《借款合同》、《抵押人聲明》、抵(質)押登記證明、個人住房借款憑證等,開具《委托貸款撥款單》;
7、受委托銀行將款項劃入借款申請人提供賬戶。
法定時限:10 工作日
承諾時限:5 工作日
咨詢電話:6669257
監(jiān)督電話:6669299
辦理地點:煙臺市萊山區(qū)黃海路九號黃海置地廣場1號樓3樓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收費(征收)的標準及依據(jù):無
四、辦理時限 審批時限:自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
五、咨詢方式 1、現(xiàn)場咨詢: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機構(見第三部分)。
2、電話咨詢: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機構電話(見第三部分)。
3、公積金熱線:12329。
4、網(wǎng)上留言咨詢:膠東在線網(wǎng)上民生、水母網(wǎng)、煙臺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互動平臺。
六、其他事項 放款金額超出公積金中心當月貸款資金使用額度或個貸率超過規(guī)定的上限時,公積金中心當月應暫停發(fā)放貸款。借款人可預先辦理申請手續(xù),待新的貸款資金使用額度下達或個貸率低于規(guī)定上限時,公積金中心按照借款人預先申請的先后順序發(fā)放公積金貸款。
七、受理單位及辦理地點 1、受理單位:
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機構。
2、辦理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地點 | 電話 |
芝罘管理部:芝罘區(qū)勝利路210號錦繡大廈12樓 | 2118906 |
開發(fā)區(qū)管理部:開發(fā)區(qū)泰山路44號 | 6113194 |
萊山管理部:萊山區(qū)迎春大街170號 | 6715758 |
福山管理部:福山區(qū)縣府街196號 | 2130618 |
牟平管理部:牟平區(qū)正陽路368號政務中心7樓 | 4227084 |
長島管理部:長島縣樂園大街131號 | 3212102 |
高新區(qū)管理部:高新區(qū)政務服務中心2樓 | 6922064 |
萊陽分中心:萊陽市旌旗西路400號 | 7232603 |
海陽分中心:海陽市海陽路14號建行2樓 | 3107705 |
棲霞分中心:棲霞市山城路63號建行4樓 | 3375569 |
龍口分中心:龍口市港城大道593號 | 8537880 |
蓬萊分中心:蓬萊市登州路108號 | 3355355 |
萊州分中心:萊州市萊輝大廈4樓 | 2170907 |
招遠分中心:招遠市初山路107號 | 8225550 |
服務手冊、服務指南:公積金商轉公服務指南.doc
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