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27 14:20:10作者:佚名
一、申報主體
全州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
二、申報時間
2022年1月6日-3月31日。
三、申報標準
(一)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qū)津貼、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下同)、規(guī)范后的津貼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國家或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項目。
(二)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按人社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確定)、國家或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項目。
(三)企業(yè)單位職工、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外自聘人員: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凡是國家統計局有關文件沒有明確規(guī)定不作為工資收入統計的項目,均應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四、申報方式
用人單位登錄新疆人社公共服務平臺自主申報。
溫馨小提示
1、繳費基數每年申報一次,且年內不作變動,各險種按照統一繳費基數核定社會保險費。
2、用人單位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如實申報繳費基數,逾期或未如實申報產生的利息、滯納金由用人單位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