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0 22:10:55作者:佚名
辦理相關落戶需要提供“親屬關系材料”,主要包括哪些?應如何提供?
“親屬關系材料”主要包括:結婚證、出生醫(yī)學證明、離婚證及協(xié)議書、判決書、公證書、申請人或關聯(lián)人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或工作單位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等,能夠體現(xiàn)親屬關系的憑證材料。凡戶籍登記已記載的不再提交。按各類途徑落戶涉及隨遷、投靠、近親屬提供產(chǎn)權房屋落戶的,需區(qū)分不同情形,憑相關材料確認。
除“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戶及人才、居住、就業(yè)途徑落戶外,其他落戶涉及近親屬關系,確無法提供相關憑證材料的,憑雙方出具的聲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