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0 23:15:36作者:佚名
居住證積分落戶實施網上受理
網上辦理入口:點此進入
網上受理流程:
1.各相關部門應于申報期開始前,在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居住證積分專欄公布積分落戶政策和當期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經辦流程、所需材料清單等,申請人根據要求并結合本人實際情況準備相應材料,交所在單位統(tǒng)一申報。
2.申報單位應在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居住證積分專欄上提交申請,進行注冊、填寫申請人信息、網上測評、上傳材料,填寫的信息和上傳的相關材料應真實、準確、完整、有效。
3.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請,人社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進行審核。公安部門應同時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戶籍身份、居住證、落戶地點的合法有效性的核實審查,并將審核結果交人社部門。對符合申請條件的予以受理,并告知申報單位。
4.經審核確認受理的,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核打分。
5.申報材料需要補正的,相關部門應自收到申報材料及相關信息后3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單位,申請單位應在5個工作日內根據要求完成相關材料補正。
6.各相關部門收到申報材料及相關信息后,應當在申報期截止后一個月內,完成對申報材料及相關信息的審核,并依據當期《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確定相應分值后,將審核意見和分值錄入積分聯(lián)辦系統(tǒng)。
7.人社部門對各相關部門的審核意見和打分情況進行匯總,協(xié)商相關部門確定負積分和取消申報資格人員,由系統(tǒng)綜合生成申請人的積分分值,并于每年6月和12月在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居住證積分專欄向社會公布,公布時間一般為3個工作日。
2021年第一期積分查詢日期為2021年5月31日、6月1日、2日。
8.申請人對公布的積分分值及其他情況有異議的,可在公布時間內通過申報渠道申請復核,相關部門應當及時核查相關情況,根據核查結果作出調整或不予調整的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9.積分公布時間結束后,對申請人的復核申請不再受理。
2021年第一期公示期為2021年6月8日、9日、10日、11日、15日共五個工作日:點此進入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