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0 23:29:06作者:未知
天津市居住證辦理條件
1、來津公民擬在本市居住7日以上的,應當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向居住地受理單位或者通過網絡申報居住登記。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申報居住登記。
2、在天津市居住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來津公民,可以申領居住證。
辦理流程
第一步:申領居住證,申請人應當向受理單位或者通過網絡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yè)、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二步:受理單位收到申領居住證的材料后,應當對材料進行核對。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及時受理并出具收件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及時一次性告知需補交的全部材料。
第三步:居住證由公安機關統(tǒng)一簽發(fā)。受理單位應當于受理之日起5日內完成審核簽發(fā)工作,并將制證信息上傳至市公安局制證機構。市公安局制證機構應當自受理單位審核簽發(fā)之日起10日內制作發(fā)放居住證。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發(fā)放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最長不超過30日內發(f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