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0 23:33:04作者:佚名
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和《上海市非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中的有關規(guī)定:已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電動自行車轉讓人、受讓人應當向登記地的區(q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轉讓人、受讓人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原件;
2、電動自行車行車執(zhí)照原件;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4、轉讓人委托代理的,代理人還應當提交其身份證明原件;轉讓人是單位的,還需提交書面委托原件。
辦理時,電動自行車轉讓人或委托代理人、受讓人同時到受理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同時上交需要收回的原《電動自行車行車執(zhí)照》并交驗車輛,領取重新核發(fā)的《電動自行車行車執(zhí)照》。
電動自行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2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該車檔案記載的內容不符的;
3電動自行車與該車檔案記載的內容不一致的;
4改變電動自行車的品牌、型號、外形,以及產品目錄主管部門公告的技術參數的;
5改變電動自行車電動機、發(fā)動機等動力裝置的;
6電動自行車屬于被盜搶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