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21 17:08:02作者:佚名
鄭州電動車上牌規(guī)定2021
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和已經納入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號牌。未經登記的,不得在道路上行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采取增設登記辦理點、鼓勵實行帶牌銷售等方式,為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提供便利。電動自行車登記實施細則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定, 并向社會公布。
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自購車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記上牌,現(xiàn)場交驗車輛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表;
(二)所有人身份證明;
(三)購車憑證或者其他合法來歷證明材料;
(四)車輛整車合格證明。
對符合本條前款規(guī)定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車輛進行查驗并及時發(fā)放電動自行車號牌;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的所有權發(fā)生變更、轉移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shù)焦矙C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變更轉移登記;被盜、遺失、滅失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
政策來源: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2號《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