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1 02:35:23作者:未知
居(暫)住太原流動人口落戶篇
因各種原因尚未取得省城《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chǎn)權證書》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非太原市戶籍人口,在這個畢業(yè)季 求職季的日子,又該怎么在太原落戶呢?
為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放管服”改革力度,切實提高太原市戶籍人口城鎮(zhèn)化率,太原市在原有的學歷人員落戶、技術技能人才落戶、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落戶、在校大學生落戶等新政的基礎上,依據(jù)國家發(fā)展改革委《2021年新型城鎮(zhèn)化和城鄉(xiāng)融合發(fā)展重點任務》精神,落實“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工作要求,進一步放寬了落戶條件。對于有意在太原市落戶的人員,可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將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的戶口在太原市居(暫)住地派出所辦理落戶登記。
適用范圍:居(暫)住在太原市范圍內(包括城六區(qū)和三縣一市)的流動人口,即非太原市戶籍人口。
適用對象:申請人須年滿十八周歲。隨遷人員可為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父母包括申請人夫妻雙方的父母。隨遷人員中有申請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一并遷入。子女包括申請人的子女及子女的配偶。隨遷人員中有下一代子女的,可一并遷入(祖輩可直接申請孫輩隨遷,反之亦然)。
居(暫)住條件:申請人居住小區(qū)房屋已具備落戶條件,但因各種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chǎn)權證書》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可以將戶口遷入該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登記為家庭戶。如企業(yè)內部出售的房產(chǎn)、回遷房等,申請人居住小區(qū)房屋目前尚不具備落戶條件的(非法建筑除外),可以將戶口遷入該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登記為社區(qū)集體戶。申請人租賃房屋居住的,提供本人身份證、租賃合同、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責任書、房東身份證或戶口簿、房屋產(chǎn)權證明手續(xù),即可將戶口遷入該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登記為社區(qū)集體戶。已辦理過居住證的,經(jīng)核驗居住證信息一致,可以直接辦理落戶登記。
辦理地點:居(暫)住地派出所。
具體業(yè)務辦理流程為:申請人到居(暫)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請;省內戶口居民:公安派出所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予以辦理;省外戶口居民:公安派出所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開具《準予遷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