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yù)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1 02:41:58作者:未知
答:可以的。
相關(guān)政策如下: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租賃住房消費提取管理辦法(試行)》(蘇房金規(guī)〔2020〕1號)
職工租賃住房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辦理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余額,用于支付租賃住房租金:
(一)職工在申請之日前在本市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ǘ┞毠ぜ芭渑荚诠ぷ魉诘?zé)o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用于自住的。
職工租賃其他住房的,應(yīng)當(dāng)在房屋租賃合同(協(xié)議)約定的租期之前或之內(nèi)(不含最后一個月)申請辦理租房提取,實行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方式。
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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