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31 04:59:02作者:未知
一、關于住宅房屋的征收補償補助的項目和費用
1.搬遷補助費
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搬遷時發(fā)生的搬遷補助費,包括搬遷費用和設備遷移費用。搬遷費用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計算;設備遷移費用根據被征收房屋內管道煤氣、空調、固定電話、有線電視、熱水器、寬帶網等設備情況,參照市場收費價格計算。
2.臨時安置補助費
房屋被征收后進行安置過渡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積計算。
實行貨幣補償方式的,一次性發(fā)放12個月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實行產權調換的,按照產權調換協議約定的臨時安置期限及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發(fā)放。
3.其他補助費
(1)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及同戶籍內直系親屬,患重大疾病且符合醫(yī)療救助條件的,區(qū)人民政府可以給予補助費。
(2)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家庭生活特別困難并符合救助條件的,區(qū)人民政府可以給予補助費。
上述各項補助費的具體標準,由區(qū)人民政府制定。
二、關于非住宅房屋
(一)關于設備的拆除、安裝、搬運和重置費用
1.征收生產用房時,對設備的拆除、安裝和搬運可以給予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價格8%的設備遷移費。
征收其他非住宅房屋時,可以給予不超過房地產評估價格4%的設備遷移費。
特殊設備設施的遷移費,由征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專門機構評估確定。
2.對不可搬遷設備或移動后無法再使用設備的補償,由征收當事人按重置價結合成新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專門機構評估確定。
(二)關于征收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的支付比例
征收執(zhí)行政府規(guī)定租金標準的直管公有非住宅房屋,租賃雙方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分配比例的,結合租賃合同期限內實際使用年限,按照下列規(guī)定確定支付比例:
1.不滿1年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10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
2.超過1年、不滿2年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9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10%支付給承租人;
3.超過2年、不滿5年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8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20%支付給承租人;
4.超過5年、不滿10年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6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40%支付給承租人;
5.超過10年、不滿15年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5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50%支付給承租人;
6.超過15年的,按房地產評估價格的40%支付給房屋產權人,60%支付給承租人。
(三)關于非住宅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協商
對非住宅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進行協商的,應當按照《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等規(guī)定實施。
區(qū)人民政府可以結合實際,制定非住宅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協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