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3-21 23:00:09作者:未知
可以。在西安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可遷入本市落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隨遷。
一、申請條件
在西安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可遷入本市落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隨遷
二、辦理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1張)
2.合法固定住所證明(1份)
3.申請隨遷人員落戶的,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1份)和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戶口簿原件,不再提供親屬關系證明)(1份)。
三、辦理入口:點此進入
四、辦理流程
五、注意事項:
1、2017年8月21日以后,省內遷移實現(xiàn)一站式。按省廳要求,擬遷移人如在原籍是戶主,需在原籍先變更戶主關系,除整戶遷移外,戶主不能在省內一站式遷移。
2、城市地區(qū)合法固定住所。根據(jù)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西安市遷入市區(qū)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guī)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市政辦發(fā)〔2006〕52號)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過購買、房改、接受賜予、繼承、經(jīng)批準自建等途徑獲得房屋合法產權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住所;直系親屬擁有房屋所有權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屬公有產權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證明的住所。為方便群眾落戶,在小區(qū)已具備落戶的條件下,對于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可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及物業(yè)部門開具的入住證明。
3、農村地區(qū)合法固定住所。參照城市地區(qū)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親屬擁有房屋所有權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等的要求,以及市局印發(fā)的《關于辦理各類戶口實施細則的通知》(西公通〔2012〕585號)文件等的要求,農村地區(qū)應出具宅基地使用證或土地證或村委會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證明。直系親屬擁有房屋所有權并供其居住的住所,還需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戶口簿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不再提供親屬關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