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婦幼保健院入園體檢預約掛號流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11-01 18:06:12作者:智慧百科
黃浦區(qū)申請人(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計算辦法:
1、單身申請人或者申請家庭全體成員均為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的,參照本市共有產(chǎn)權保障住房申請對象住房面積核查計算的相關規(guī)定核定入均住房建筑面積。其中申請人或申請家庭全體成員以外其他核定面積人員另有他處住房的,他處住房建筑面積不計入核定面積人員住房建筑面積。
2、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任一成員為非本市戶籍人員的,根據(jù)單身申請人或者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擁有產(chǎn)權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情況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核定方式為:在本市擁有產(chǎn)權住房的按照《房地產(chǎn)權證》記載的產(chǎn)權人及份額分攤計算面積:承租公有住房并持有《租用居住公房憑證》的,按該處住房內(nèi)本市戶籍人數(shù)分攤計算面積:在此基礎上,核定單身申請人或者申請家庭成員的人均住房建筑面枳。
3、單身申請人或申請家庭主申請人工作單位在本市徐匯區(qū)、長寧區(qū)、普陀區(qū)、虹口區(qū)、楊浦區(qū)、黃浦區(qū)、靜安區(qū)和浦東新區(qū)(不含原南匯區(qū)):舊申請家庭成員僅戶籍地位于本市寶山區(qū),閔行區(qū)、嘉定區(qū)、金山區(qū),奉賢區(qū)、松江區(qū)、青浦區(qū)、崇明區(qū)和原南匯區(qū)且申請家庭成員均不是該戶籍地住房產(chǎn)權人的,該戶籍地住房不計入申請家庭住房建筑面積。
注:信息來源上海黃浦公租房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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