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有多少年 周朝建立了多少年
2023-01-30
更新時間:2022-09-01 06:12:59作者:佚名
1、王安石變法的背景:
北宋初年,統(tǒng)治階級為了緩和階級矛盾,采取發(fā)展生產等一系列措施的積極作用。至宋真宗時,社會環(huán)境呈現(xiàn)相對穩(wěn)定,經濟比較繁榮的局面。然而,于此同時,北宋建立以來固有的社會矛盾不斷加劇,集權統(tǒng)治所造成的消極影響也開始顯露出來,醞釀了動搖北宋王朝統(tǒng)治的危機。到了北宋中期,針對封建政權所生的政經危機已經可以預見。
階級矛盾尖銳化的突出表現(xiàn)是土地兼并的劇烈發(fā)展,北宋建立始,統(tǒng)治者就實行“不抑兼并”的政策,放任地主階級肆無忌憚地兼并土地,卻享有不交納賦稅的特權。一方面土地高度集中;另一方面,國家財政收入不斷減少。太宗時,土地的集中已十分嚴重,“富者有彌望之田,貧者無卓錐之地”,至仁宗時,更是“勢官富姓,占田無限,兼并冒偽,習以成俗”。至英宗時全國土地總數(shù)中的三分之二已經集中在官戶,形勢戶以及僧侶地主的手中,使大批農民失去田產,淪為佃戶,遭受沉重的剝削和壓迫。為了爭取生存的權利,他們只有拿起武器,鋌而走險。至仁宗慶歷之初,農民階級的反抗斗爭已經是此起彼伏,“一年多似一年,一伙強如一伙”,極大震動了統(tǒng)治階級。其中影響較大的有陜南商山張海領導的農民起義;同年湖南桂陽監(jiān)的瑤漢人民起義。
“三冗”構成北宋中葉統(tǒng)治危機的重要內容之一,即“冗官”“冗兵”“冗費”。北宋官僚機構臃腫龐大,官員眾多,由于“官,職,差遣”的任官制度,有許多官員只享受俸祿,而無實際職事,此外,還有人數(shù)眾多的等待差遣的官僚預備隊,宋朝文武官員的俸祿十分優(yōu)厚,“恩逮于百官者,唯恐其不足;采取于萬民者,不留其有余”。北宋軍隊數(shù)量與年俱增,太祖時僅有禁軍19.3萬人,太宗時增至35.8萬人,真宗時增至43.2人,仁宗時猛增至82.6萬人,全國軍隊包括廂軍在內已有125.9萬人。北宋軍隊數(shù)量雖多,但由于實行“守內虛外”等政策和“更戍法”,軍隊得不到很好的訓練,戰(zhàn)斗力大大削弱。為維持龐大的官僚機構和軍隊的開支,再加上“澶淵之盟”之后,宋廷每年都要想遼和西夏繳納大量“歲幣”朝廷的財政負擔日益沉重,其中尤以軍費支出數(shù)額巨大,天下“六分之財,兵占其五”。真宗末年,朝廷財政收支略有結余,仁宗皇佑元年收支相抵,已無節(jié)余,英宗治平二年,已經是寅吃卯糧,財政赤字達1570余萬緡。由此可見,當時北宋存在著嚴重的財政危機,深重的外患和尖銳的階級矛盾,改弦更張,變法改革已經是勢在必行了。
2、王安石變法的內容
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王安石提出當務之急在于改變風俗、確立法度,提議變法,神宗贊同。
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統(tǒng)籌財政。同年四月,遣人察諸路農田、水利、賦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輸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頒農田水利條約。
熙寧三年(1070年),頒布募役法、保甲法。
熙寧四年(1071年),頒布方田均稅法,改革科舉制度;
熙寧五年(1072年)三月,頒行市易法。
熙寧六年(1073年)七月,頒行免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