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有多少年 周朝建立了多少年
2023-01-30
更新時間:2022-09-01 21:15:03作者:未知
知縣相當于現(xiàn)代一個縣的行政長官,即縣長。知縣,在古代又稱為“縣太爺”,這個官職始于唐代,稱佐官代理縣令為知縣事;到了宋代,該職位正式被稱為“知縣”。這個官職在明清時期的官品屬于正七品,該官位的職責主要是掌管與處理該縣的政經軍,還要處理民事糾紛等事務,升遷途徑主要為科舉選拔。
知縣,在元代時,縣的主官改稱“縣尹”;明清沿襲宋代的知縣制度,以知縣為一縣的正式長官。清代時,理論上的知縣任期為三年,升遷主要是知州、知府、主事和同知等。
宋代普通縣的長官為令,重要的大縣則出朝廷任命京官擔任縣令,稱為知縣事,簡稱“知縣”,地位比普通縣令高。
但此時的“知縣”為中央官吏,只是暫時管理縣事,后期知縣的設置逐漸增多,取代縣令成為地方官名稱,至元明清時成為縣級長官的專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