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有多少年 周朝建立了多少年
2023-01-30
更新時間:2022-09-22 07:22:37作者:智慧百科
永泰公主李仙蕙,是唐高宗李治和女皇武則天的孫女,中宗李顯的第七個女兒。死于公元701年,年僅17歲。初葬河南洛陽,公元706年遷回長安,陪葬乾陵。
關(guān)于公主死的經(jīng)過,《舊唐書》、《新唐書》和《資治通鑒》均有明確的記載。當(dāng)時武則天年事已高,許多政事都委托張易之兄弟辦理。邵王李重潤和他的妹妹永泰郡主以及郡主的丈夫魏王武延基在背后偷偷議論張易之,被張發(fā)現(xiàn)后,告到武則天處。武則天大怒之下逼令他們?nèi)俗詺ⅰS捎谌空范及颜虑閷懙们迩宄?,所以,永泰公主死于李重潤一案,一直以來,史學(xué)家們都沒有什么異議。
然而,自從1960年發(fā)掘永泰公主墓,出土了公主的墓志銘之后,就逐漸有學(xué)者對公主的死因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們認(rèn)為史書與志文的記載有很大的不同,而且史書對于李重潤一案在記載上有許多違異之處。例如關(guān)于李重潤、李仙蕙、武延基三人的死亡時間,新、舊《唐書》及《資治通鑒》的記載各不相同,有的記年,有的記年記月,有的則是年、月、日都記,與志文上刻的永泰公主的死亡時間有所出入。
因此他們推斷永泰公主并非與武延基等同時遇害。又如關(guān)于李重潤一案遭殺害人數(shù),三本史書也分別有三人、二人、一人三種說法。關(guān)于三人之死的方式的問題,三本史書有“杖殺”、“皆逼令自殺”、“令自殺”、“得罪縊死”、“縊殺之”、“殺”等不同的記載。
綜合以上三大疑點(diǎn),加上永泰公主墓志銘上有“珠胎毀月,怨十里之五香;瓊萼凋春,忿雙童之秘藥”和“自蛟喪雄鍔,鸞愁孤影,槐火未移,柏舟空泛”等字樣,學(xué)者們推斷李重潤一案并未波及到永泰公主,丈夫武延基死后,她還孤單地生活,而最終導(dǎo)致她死亡的原因是難產(chǎn)。龍門石窟奉先寺的盧舍那佛,修鑿于武則天時代。
當(dāng)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同意以上的觀點(diǎn),也有學(xué)者堅(jiān)持正史的說法,認(rèn)為永泰公主的確為武則天所殺。在他們看來,新、舊《唐書》和《資治通鑒》在三人死亡時間的記載上,只有詳略的差別,沒有年、月、日的混亂和矛盾,而且通過計(jì)算,史書所記的三人死亡時間(九月壬申,即九月初三)與墓志所記永泰公主之死亡時間(九月初四),相距僅一天,由此并不能推斷出公主并非與李重潤等同時遇害。
關(guān)于死亡的人數(shù),三本史書之所以記載會有不同,是由于同一事件在一本書中多次出現(xiàn),作者為了行文的需要,有主次和詳略的安排。所以,這也不能說是史書之間互相違異。至于三人之死的方式雖說有許多不同的說法,但是遭殺害這一點(diǎn)是一致的,而且除了“杖殺”之外,其余記載均屬賜自盡的方式。
他們還認(rèn)為唐代就有對罪犯在律外先行決杖的慣例。至于死刑,唐代也有先決杖后行刑的慣例。所以,李重潤以大逆之罪在被武則天賜令自殺之前先行決杖,是符合當(dāng)時的國情。而從小嬌生慣養(yǎng)的李重潤很有可能經(jīng)不起杖打的痛苦,在行杖刑時就一命嗚呼。因此,“令自殺”和“杖殺”也就不矛盾了。
排除了以上的疑點(diǎn),接下來最大的問題就是,史書的記載為什么會和墓志銘的記載有所不同?學(xué)者們認(rèn)為這與墓志銘的作者在當(dāng)時的處境有關(guān)。給一個遭殺害的死者寫墓志,如果直書死因,往往會給死者及其家屬、后代帶來難堪,尤其被害的人與自己是差不多時代的人,又貴為公主,若寫不好,不僅牽涉到整個皇族的顏面問題,很可能自己的項(xiàng)上人頭就不保,所以作者只能采取避重就輕的辦法,巧妙地避開死亡的真正原因,或者說是關(guān)鍵原因。
永泰公主難產(chǎn)可能確有其事,因?yàn)樗?dāng)時畢竟只有17歲,身心發(fā)育也許都還未健全,而且據(jù)出土的永泰公主的尸骨看,她的身材也很嬌小。但是并不能就因此斷定她的死與武則天毫無關(guān)系,說不定她就是被武則天明的或暗的手段使得流產(chǎn)而喪身的。相反,難產(chǎn)只是永泰公主死亡的次要原因,其主要原因還是祖母武則天的迫害。
沒有想到,一塊墓志銘的出土竟會使原本明明白白的一段歷史變得撲朔迷離,究竟永泰公主是因何而香消玉殞,可能還要等待學(xué)者們更加有力的論證,才能揭開謎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