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事案件一審的判決書下達后,上訴期限為15日,裁決書上訴期限為10日,如果不服法院判決,可以在上訴期限內(nèi)聯(lián)系一審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要求,重新補充自己的訴訟文書和證據(jù)材料,爭取改判為對自己更有利的結果。
二、若錯過這個時間或者準備不夠充分的話,上訴就有可能會被駁回或者審理后維持原判,想了解具體應該準備些什么材料,可以聯(lián)系我進行咨詢。
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nèi)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