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積分入學什么時候開始申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8-02 11:01:23作者:未知
區(qū)級公安機關戶政辦理部門、公安派出所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并上報區(qū)級公安機關。
區(qū)級公安機關應在自接到上報材料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并將審批結果返回原受理單位。
作出批準決定的,應當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批準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作出不批準決定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
注意:申請人應當在戶口遷移證、戶口準遷證有效期內辦理遷移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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