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積分入學什么時候開始申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8-08 09:08:19作者:佚名
導讀:8月7日,《譚談交通》主持人譚喬在微博發(fā)布了一張聲明截圖,顯示自己已與成都電視臺達成“和解”,《譚談交通》相關視頻將基于公益普法、安全宣傳等目的繼續(xù)在各平臺傳播。成都電視臺同時也授權中國公民及自媒體在不以非法牟利為目的的前提下,合理對《譚談交通》系列視頻進行二次創(chuàng)作和傳播。圍繞《譚談交通》的版權糾紛也告一段落。 隨著自媒體的發(fā)達,“街頭采訪”型的視頻越來越多,因為剪輯和侵權造成的糾紛也越來越多,我們應該如何看待由《譚談交通》一系列權利糾紛訴訟引發(fā)的討論,普通人面對傳統(tǒng)媒體、自媒體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觀察者網(wǎng)采訪了北京市文化娛樂法學會委員、上海格聯(lián)律師事務所律師魯敏杰。
觀察者網(wǎng):圍繞《譚談交通》的版權爭議引發(fā)全網(wǎng)關注不久,有相關被告公司收到了法院判決,因為該公司在公眾號上上傳了名為“《譚談交通》超全名場面合集”被法院認定侵犯了成都游術公司享有的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判處該公司賠償1500元并停止侵權。很多網(wǎng)友擔心,這一“首判”的案例會不會影響后續(xù)譚喬警官和游術公司的糾紛爭議結果和賠償結果?
魯敏杰:從公開渠道來看,從4月至今,游術公司已經(jīng)有100多個立案信息。7月11號《譚談交通》事件全網(wǎng)熱議,7月13號就出了判決,說明游術公司早就開始了維權訴訟,訴訟發(fā)生的時間遠早于事件發(fā)酵的時間。
在這個首例判決中,看上去被告并沒有質疑原告著作權人的身份,也就是權利基礎,那么法院就根據(jù)成都市電視臺的《版權聲明》認定成都市電視臺為著作權人,而后再根據(jù)侵權情形做出相應的判賠。實際在譚喬警官面向網(wǎng)友敘述了自己遭遇維權索賠引發(fā)討論之后,有不少人已經(jīng)對成都市電視臺是不是享有完整的著作權提出了質疑。
譚喬在微博上發(fā)布聲明,稱已與成都臺達成“和解”
我們可以看到,從2005年到2018年,一直是譚喬在主持這檔節(jié)目,這個節(jié)目有很強的現(xiàn)場發(fā)揮、自主表演的要素。從譚警官和違法者詼諧有趣的談話內容來看,形成了他自己的一種獨創(chuàng)性表達,這一部分是口述作品。因此,譚警官是有權利去打一個“確權訴訟”官司,從法律角度要求確認自己享有著作權,至少是著作權人之一,從而對成都市電視臺、游術公司主張的權利的基礎進行抗辯。
相信從7月11號引起全網(wǎng)熱議后,后續(xù)的庭審中,應該會有被告對原告的權利基礎提出質疑。退一步講,即使最終認定成都市電視臺是唯一的著作權人,那么面對這么一檔公益性節(jié)目,也要注意維權的方式和方法,要考慮到公共利益。
觀察者網(wǎng):最近這件事又有了新的發(fā)展,一些曾經(jīng)上過《譚談交通》的受訪者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狀告版權方游術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并索要1元象征性賠償。這種街頭采訪是否侵犯了被訪者的肖像權?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
魯敏杰:是否會得到法院支持,要看是不是構成肖像權侵權。《譚談交通》從05到18年一直在制作、播出,應該適用當時的法律,也就是《民法通則》中關于肖像權的規(guī)定?!睹穹ㄍ▌t》規(guī)定肖像權侵權的兩個重要條件是是否“獲得本人的同意”和是否“以營利為目的”?!蹲T談交通》在錄制的時候顯然是沒有獲得被采訪者同意的,那么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就成了問題的關鍵。
《譚談交通》中許多被采訪的普通人通過節(jié)目成為了家喻戶曉的人物(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觀察者網(wǎng):既然成都電視臺可以有償?shù)爻鍪郯鏅嘟o私人公司,且購買版權的公司可以通過維權獲取巨大利益,是否就可以認定《譚談交通》目前來看并非一檔純粹的公益節(jié)目,而是“以盈利為目的”的文化產品?
魯敏杰:是不是“以營利為目的”,業(yè)界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因為目前的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什么是“以營利為目的”,所以每個案件要結合具體情況來看。我認為從目前《譚談交通》的情況來看,《譚談交通》的公益屬性很強,如果說它是一個營利性的節(jié)目,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jù)來證明。
換句話說,如果這個節(jié)目在錄制的時候目的很明確,比如說某檔娛樂綜藝節(jié)目,為了流量而請了很多明星參加,使用了他們的肖像,那基本就可以確定是以營利為目的。但是對于《譚談交通》,從制作播出時的節(jié)目定位,到播出后的公眾反饋來看,都屬于公益性很強的節(jié)目,并不能因為成都市電視臺授權游術公司進行維權就否定原有的節(jié)目屬性。如果成都市電視臺確實是著作權人,那么它是有權利去維權的,不能簡單的把“維權”和“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劃等號。是否“以營利為目的”應該在“維權”之前就已經(jīng)確定。
而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已經(jīng)將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刪去,也就是說,2021年后無論他人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只要沒有經(jīng)過肖像權人的許可而使用,就會構成肖像權侵權。當然也有一些例外情況,比如為了“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科學研究、新聞報道、執(zhí)行公務、展示特定公共環(huán)境、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維護肖像權人合法權益”的,可以不經(jīng)肖像權人的同意而使用。
觀察者網(wǎng):雖然也許這次的多位受訪者提出1元賠償更多地也是出于用法律的方式支持版權糾紛中的譚喬,但是在實踐中,肖像權的被侵權人有可能因為所訴對象獲得了高額利益而獲得相對較高的侵權賠償嗎?
魯敏杰:肖像權侵權會判賠多少,法院會根據(jù)個案的不同,綜合考慮案件的影響范圍、過錯程度、行為目的、方式、后果等來做出判斷。
從目前來看,肖像權侵權如果被告不具有明顯惡意,原告不能證明自己的損失或者對方的獲利的,那么判賠的金額普遍不是很高。比如最近判決的劉翔肖像權侵權案,劉翔主張15.5萬,法院判賠6000元;另外像之前判的Angelababy起訴整形機構肖像權侵權案,Angelababy主張65萬,法院判賠2.5萬。當然也有判賠高的,在那些案子里或者被告具有明顯惡意,或者原告能舉證被告的獲利金額,那么法官就可以依此做出較高的判賠。
觀察者網(wǎng):除了索賠困難,普通人在面臨肖像權被侵犯的情況還會遇到哪些維權困難?
魯敏杰:我國法律對于肖像權的保護可以說是已經(jīng)越來越完善,維權的難度也減少了很多。
首先,對于肖像權侵權的構成要件,《民法典》把“以營利為目的”這個模糊的界限給刪除了,也就是說只要我不同意,你就不可以使用,無論使用的目的是什么。當然,正如前面所說,《民法典》中也列舉了合理使用的范疇,也就是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不經(jīng)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
其次,肖像權被侵權后,除了和解、訴訟以外,還有一個途徑就是向投放的平臺進行投訴,要求平臺斷開視頻的鏈接。我們需要證明自己是肖像權人,然后平臺會要求視頻的上傳方提供獲得肖像權使用許可的證明,并做出判決是否下架視頻。
但維權有一定的滯后性,即使下架了照片、視頻,也有可能不良的影響已經(jīng)發(fā)生,比如之前的各種門事件。所以我們還是要樹立“防火”的意識,很多情況下,“防火遠勝于救火”。
觀察者網(wǎng):確實,隨著自媒體視頻的發(fā)達,我們看到很多類似的街頭采訪視頻,雖然開頭會問“你是否愿意接受我們的采訪”,一般我們都會回答“愿意”,但是最后視頻的呈現(xiàn)效果往往會通過剪輯斷章取義等方式歪曲被訪者的愿意吸引眼球,甚至讓被訪者遭遇網(wǎng)絡暴力,這種情況是否也屬于侵犯了肖像權?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魯敏杰:《民法典》中明確規(guī)定,“任何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所以如果我們被采訪的視頻遭到了剪輯、歪曲、鬼畜等等,這是極有可能會侵犯到肖像權甚至是名譽權的。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被訪者雖然愿意接受采訪,但不愿意露出形象,要求打碼,實際也就是不愿意讓別人使用肖像。如果視頻制作者不給打碼,或者為了娛樂效果無效打碼——比如先露出被訪者真容,然后再打碼,或者干脆在臉上打上“打碼”兩個字等等?!按虼a”了還能認得出本人,就是侵權行為。要做到“不可識別性”,也就是經(jīng)過處理后,不能對應到本人,那才能說是沒問題的。
觀察者網(wǎng):您剛才提到,普通人被侵犯肖像權的維權有一定困難,“防火”的意義大于“救火”,如果走在路上遇到這樣的采訪請求,我們應該如何合理合法地“防火”呢?
魯敏杰:我們在接受采訪的時候要有權利意識,當別人問我們“可不可以”的時候,我們不要簡單地回答“好啊”,而是最好多問幾句,要把后續(xù)“怎么用肖像、在哪里用、用多久、會不會剪輯、會不會轉授權”等等情況問清楚后,再接受采訪。最好能夠留下對方的聯(lián)系方式,并要求對方發(fā)最終成片的鏈接進行確認。一旦發(fā)現(xiàn)對方侵權,要用時間戳或公證的方式第一時間留存證據(jù)。
現(xiàn)在很多企業(yè)在拍攝照片或者視頻的時候,也會和參與人簽訂《肖像權使用授權書》之類的文件,如果沒有簽的話,企業(yè)就會對照片或視頻里的人物進行打碼、變聲等技術性的處理,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好的事情。我們作為個人也可以要求和采訪者簽一個簡單的書面授權文件或者對授權的事項進行錄音。其實很多自媒體拍攝者或者視頻制作單位為了避免糾紛,是愿意作這樣一個約定的。
本文系觀察者網(wǎng)獨家稿件,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臺觀點,未經(jīng)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關注觀察者網(wǎng)微信guanchacn,每日閱讀趣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