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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9-03 12:00:22作者:未知
2015年11月的一天,烏蘭浩特市的馮女士如往常一樣去超市買菜。進(jìn)門的時候,她遇到一個頭上少了塊兒頭發(fā)的小女孩,拿著一塊錢想要買菜。
出于對孩子的關(guān)心,她上前詢問情況,可女孩一聲不吭,她便將自己的電話號碼留給了女孩,讓她遇到難處可以給她打電話。
資料圖
此后不久,接到對方電話的馮女士卻選擇了果斷報警,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當(dāng)初的這個善意之舉揭開了女孩身上的罪惡,徹底改變了女孩的人生。
女孩在電話里說了什么?她身上的傷痕是怎么回事?這個女孩兒最終如何了?
小蕓
2015年11月,馮女士照常來到超市打算買菜回家做飯,旁邊有個小女孩衣服有著塵土,穿著略顯單薄。
馮女士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女孩的穿著引起了她的注意。仔細(xì)一打量,她發(fā)現(xiàn)孩子的頭上似乎少了一塊頭發(fā),還零星有些紅色在上面,像是滲血。
這種情況并不常見,她心里當(dāng)即起了警惕:這孩子不會在學(xué)校里被欺負(fù)了吧。
馮女士
熱心腸的馮女士走到小女孩身邊,想要問問孩子什么情況??蛇@個小女孩似乎對陌生人有點害怕,看著她的眼神躲躲閃閃的。
馮女士有些疑惑這孩子的態(tài)度,但看孩子這么可憐,還是試探的問了問孩子:
“頭上的傷是哪里來的?是在學(xué)校打架了?家長沒有去找老師嗎?”
面對馮女士的提問,小女孩有些怯怯地說,自己沒有上過學(xué),然后就不怎么說話了。
小蕓
聽到這,馮女士有些擔(dān)心孩子的情況:
“家里有電話嗎?”
看到女孩點了點頭,于是她把自己的電話留給了女孩,告訴孩子如果有什么事情可以打電話聯(lián)系自己。
看著孩子拎著菜,走路一瘸一拐的樣子,馮女士感到十分揪心。
她思來想去,最終還是決定跟著孩子,想要看看孩子的具體情況。
于是馮女士開著車一直跟著小女孩,直到她跟到一個狹窄的巷子被小女孩發(fā)現(xiàn)了。
她對于馮女士跟著自己的行為顯得有些害怕。見此,馮女士輕聲安慰說自己只是想后面給她送些棉衣和吃的,得知道她的住址才行。
見馮女士沒有惡意,衣著單薄的孩子或許覺得這是件好事,便帶著馮女士往家走去。
看著小女孩走進(jìn)家門之后,馮女士記住了這個位置,這才開車回家做飯。可她沒想到,她才和小女孩分開二十幾分鐘,小女孩就給她打了電話。
馮女士
“阿姨,你能不能下來一下,幫我個忙啊?”
小女孩怯生生的聲音一下戳到了馮女士心里,她連忙答應(yīng)了下來,出門去找她。
見到孩子后,對方看著像剛哭過,一下子沖了過來,抱著馮女士的手不撒開。
經(jīng)過馮女士的耐心詢問,小女孩告訴她:
“媽媽讓我買排骨,但是只給了我一塊錢,我沒有錢。買不回去他們要打我。”
馮女士
原來,女孩回到家以后,母親讓她去外面買排骨,她不敢多要些錢,只能打電話給馮女士,希望馮女士能借她五十塊錢。
叫孩子買東西還不給錢?這是什么操作?
馮女士意識到這個女孩的情況恐怕比自己想的還要嚴(yán)重,她決心把這件事情搞清楚。于是她帶著孩子再次來到超市,向超市老板詢問孩子的情況。
超市老板一看到這個女孩,就表示自己早有疑惑了。
超市老板
在此之前,超市的收銀員已經(jīng)不止一次告訴老板這個孩子有特殊情況。
孩子每次來買菜的時候,都拿著一塊、五毛這樣的零錢,而且身上總是帶著各種各樣的傷。
每次老板都不忍心,會多給小女孩一些菜,即便錢不夠,也盡量保證每次的菜量夠吃一頓飯。
可即使這樣,孩子身上也會時不時地添一些新傷。
聽到這的馮女士產(chǎn)生了一種強烈的懷疑。她作為母親,不敢相信會有這樣的父母如此對待親生骨肉。
超市老板
她告訴老板:“我很懷疑孩子是被拐賣的,才會被這么虐待?!?/strong>
超市老板也意識到之前或許想得太簡單了,于是二人把孩子帶到屋里,不斷地安撫孩子的情緒,想要從孩子口中套一些具體的情況出來。
面對溫柔地關(guān)心自己的阿姨和老板,小女孩漸漸打開了話匣。
她名叫阿蕓,身上的傷痕都是父母打的,其實父母之前把她帶到了山東,打算將她賣掉。他們?nèi)チ撕芏喔栉鑿d和飯店,但因為自己年齡太小沒人要她,這才作罷。
馮女士
聽到這句話,馮女士和老板深覺這件事僅靠他們的一點物質(zhì)幫助根本無濟于事,最終決定帶著小蕓去報警。
馮女士二人帶著孩子來到附近的勝利派出所,一進(jìn)報案大廳,小蕓的情況就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這個孩子看起來精神渙散,頭發(fā)亂糟糟的團在一起,身上穿著的衣服也肉眼可見地破舊,看起來很像從哪里來的拾荒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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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馮女士和超市老板兩人的描述,民警對孩子進(jìn)行了進(jìn)一步檢查后,發(fā)現(xiàn)小蕓不僅在頭臉傷,手上、胳膊上和臀背部也有很明顯的傷勢。
尤其雙手,到處都是被尖銳物品戳出來的血洞,看起來極為觸目驚心。
這些傷勢讓民警確定孩子是被虐待成這樣的,但接下來對小蕓的詢問卻很不順利。
這孩子非常沉默,警惕心也很強,除了回答了自己的名字之外,其他的問題她都不愿意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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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只能從報警的馮女士和超市老板這了解更多情況,兩人便將之前從女孩兒這了解的父母毆打這件事悉數(shù)告知。
警方對小蕓的情況高度重視,并將孩子送到法醫(yī)處進(jìn)行了傷情鑒定,最終鑒定結(jié)果為輕傷。
傷情鑒定的輕傷已經(jīng)是非常嚴(yán)重,影響正常生活的程度了。
顱骨骨折、牙齒被打掉這些都是算在輕傷里,這個傷勢表明小蕓身體的一部分器官比起正常人來說,已經(jīng)損失了一部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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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這個看起來是家庭糾紛的案子變成了一起刑事案件。
孩子或許是被打怕了,害怕警察找上門離開以后,自己還會再次被打,因此一聲不吭。
無奈之下,民警直接詢問了馮女士小蕓家的住址,并迅速展開行動,將小蕓的父母帶到了警察局進(jìn)行問詢。
被傳喚的小蕓母親宋某對于自己打孩子這件事并沒有否認(rèn),只是她一再強調(diào)這孩子該打。她說小蕓有小偷小摸的壞習(xí)慣,所以這樣做是在教育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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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邊,宋某的丈夫講述情況和妻子并不一樣。
他說妻子每次給小蕓一塊或者五毛錢去買菜,買不回來就用自己制作的工具打她,如果做不好家務(wù)也會打小蕓。
只不過他一般只會打孩子的屁股,孩子身上其他地方的傷勢,都是母親宋某打的。
而讓民警感到意外的,是宋某的丈夫說自己并不是小蕓的親生父親,在他與宋某結(jié)婚前,宋某就帶著這個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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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引起了警方的懷疑,因為據(jù)他們調(diào)查,宋某的年齡僅與孩子差了15歲。
這個年齡差只有兩種可能,其一,小蕓的親生父親強奸未成年宋某讓其生下孩子,犯罪了。
其二,小蕓可能是宋某在外面拐賣來的孩子,至少不是她的親生孩子。
可當(dāng)警察就此疑點對宋某再次問詢時,宋某卻一口咬定她和小蕓就是親生母子,小蕓是自己初中與前男友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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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警察決定給宋某與小蕓做個親子鑒定,確定雙方的關(guān)系時,宋某這才改口說孩子是領(lǐng)養(yǎng)的。
領(lǐng)養(yǎng)?這個看起來合理的說法比之前的更加漏洞百出。
我國對于領(lǐng)養(yǎng)孩子有一套非常嚴(yán)格的制度,其中硬性要求領(lǐng)養(yǎng)人要年滿三十歲且沒有子女,并且要能夠有撫養(yǎng)孩子的能力。
但看宋某的情況連養(yǎng)活自己都吃力,年齡也僅有25歲,只要是正規(guī)機構(gòu)都不可能讓宋某領(lǐng)養(yǎng)孩子。
而且宋某對于領(lǐng)養(yǎng)的過程說得含糊其辭,甚至拿不出孩子任何的領(lǐng)養(yǎng)材料。
很顯然宋某是在撒謊,這讓警方更加懷疑孩子的來源,在警察的反復(fù)問詢下,宋某頂不住壓力,才說出了實情。
原來小蕓是別人送給她的孩子!
當(dāng)年宋某外出打工的時候,認(rèn)識了一個關(guān)系很好的姐妹名叫龐立華,小蕓正是龐立華的大女兒。
某天龐立華突然把小蕓帶到了宋某面前,她和宋某說因為自己家里窮,家庭壓力很大,所以養(yǎng)不起這個女兒了,希望宋某能接受小蕓成為她的養(yǎng)母。
鑒于宋某之前謊話百出,警方對這個說法同樣持懷疑態(tài)度,但這已經(jīng)是唯一的線索了。
為了把這件事情調(diào)查清楚,警方?jīng)Q定先沿著這個名字去調(diào)查小蕓的身世。
尋找龐立華的行動并不算順利,宋某對于這位好姐妹的情況知道得非常少,只知道對方的名字和大概年齡。
這個龐立華家住哪里,戶籍所在地等等問題,宋某一問三不知。這為尋找小蕓的親生母親帶來了極大的難度。
警方多次驅(qū)車去不同的地方走訪調(diào)查,但都沒能找到這個叫龐立華的女人,甚至這個人是不是用的真名,是不是還在內(nèi)蒙境內(nèi)都調(diào)查不到。
而可憐的小蕓也把警察局當(dāng)做了自己的家,經(jīng)常來警察局待著不走,這里似乎能讓這個缺乏安全感的小女孩感到安心。
民警們對這個可憐的孩子也于心不忍,經(jīng)常給小蕓買一些零食、衣服,讓孩子待在警察局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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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民警們看著她,心里都不是滋味,這樣長久下去也不是個事兒。
因此,即使尋找龐麗華的事情再難,警務(wù)工作再忙,民警們依然拿出了大量的精力投入調(diào)查。
但龐立華的信息實在是太少了,民警們跑遍了整個內(nèi)蒙,驅(qū)車前往每個有可能有線索的地方去詢問,兩百多個日日夜夜始終沒有結(jié)果。
龐麗華這個名字橫亙在民警的心頭,甚至有些辦案民警說夢話都在討論龐麗華在哪里。
好在民警們的堅持最終得到了回報。2016年5月,興安盟科右中旗的民警在調(diào)查當(dāng)?shù)亓鲃尤丝谇闆r時發(fā)現(xiàn)了一個名叫龐立華、戶籍吉林省的女性,并把這件事反饋給了勝利派出所。
得到消息的民警驅(qū)車趕到了興安盟科右中旗,在多方打聽之后終于見到了這個“龐立華”。
經(jīng)過問詢,龐立華告訴警方自己的確有一個叫做小蕓的女兒。
但是在三年前,小蕓是被自己的一個姐們“拐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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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的回答讓民警們欣喜若狂,所有信息都是吻合的,眼前這個人正是小蕓的生母。
而聽到民警的來意后,龐立華也不敢相信自己還能得到女兒的消息,顯得十分高興。
她一邊擦著眼淚,一邊和民警們訴說自己這三年來的痛苦。
自從女兒被人拐走之后,她就一直吃不下、睡不好,總在想女兒是不是已經(jīng)不在了?是不是被朋友帶去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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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聲淚俱下的龐麗華,民警對于宋某撒謊的行為更為氣憤,也有些可憐這個丟了孩子的母親。
他們將宋某的供詞和孩子的情況簡要的告訴了龐立華。
對于宋某的話,龐麗華斥責(zé)那是胡說八道。
她表示雖然家里條件不好,但很愛孩子,不至于走到把孩子送人這一步。
當(dāng)初小蕓走丟后,自己也不是沒有找過,但是她沒有什么文化,嘴也笨,還有兩個孩子要養(y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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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一段時間沒找到后,她以為孩子死了,就沒有再找了。
看著對方淚流滿面,民警都覺得應(yīng)當(dāng)盡快安排母女倆相見,小蕓很有可能并不知道這件事情,而看其生母的表現(xiàn),她未來應(yīng)該能走出過去的苦難,重新?lián)碛幸粋€溫暖的家。
于是民警提出了讓龐麗華跟著他們一起回去的想法,對方很高興的點頭同意了。
要去見三年沒見的女兒,她表現(xiàn)的非常激動和興奮,一直不斷的念叨著孩子的名字,不斷的重復(fù)自己有多想她,說她沒有想到這輩子還能再見到女兒的這一天。
就這樣,龐立華跟著民警來到了烏蘭浩特,見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女兒。
一看到小蕓,龐立華就抱住女兒痛哭流涕,一直在說乖,媽媽抱抱。身邊的民警看著眼眶也紅了起來。
但隨即讓他們感到奇怪的是,小蕓對于媽媽的出現(xiàn)并沒有太多欣喜,別說主動擁抱龐立華,甚至都不愿意與龐麗華坐在一起。
龐立華主動抱住女兒的肩膀,小蕓卻帶著恐懼和厭惡的扭動身體,甩開了母親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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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蕓也不愿意叫龐立華媽媽,她一直說宋某才是她的媽媽,龐立華不是。
龐立華告訴民警,或許是因為宋某在這三年里一直虐待女兒,給女兒洗腦,才導(dǎo)致女兒對自己的抵觸。
并且她告訴民警,小蕓是在怪自己,一直在說自己沒有給她買新衣服。
但根據(jù)民警與小蕓的接觸,小女孩并不是一個對于過去耿耿于懷的性格,尤其是在受到了多年的虐待后,平日里很內(nèi)斂,根本不會說這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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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立華還是不斷的抱著女兒痛哭。
“大女孩!你跟人走干啥!你咋偷偷跟人走了呢?”
“不是你讓我跟她走的嗎?”
小蕓的這句話驚到了在場的所有人,只有龐立華還不斷流淚,不斷的對女兒訴說著自己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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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蕓奇怪的態(tài)度讓民警意識到這件事恐怕還有其他隱情。
仔細(xì)思量后,民警沒有讓龐立華直接帶走小蕓,而是決定重新調(diào)查這件事再做決定。
警察將龐立華帶到問詢室,她非常堅持自己的說法,說對于那天的事情她印象很深刻,現(xiàn)在回憶起來都?xì)v歷在目,女兒就是被宋某給拐走的。
“那天早上我一大早就出門干活了,中午一直都沒回來,她那天沒去,回來孩子就不見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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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立華稱那天她下工回家,發(fā)現(xiàn)家里另外兩個孩子都被鎖在屋外面。她問孩子姐姐去哪了,孩子告訴她小蕓被宋某領(lǐng)走,說帶她去看花去了。
但按照小蕓的說法,自己是被母親龐麗華送給宋某的:
“三年前的有一天夜里,我聽見她倆在家里聊天?!?br/>
那天晚上,以為孩子已經(jīng)睡著的宋某問龐麗華要一個孩子,龐麗華先提出把家里最小的閨女送給宋某,但宋某拒絕了。
她想要的是龐麗華的大女兒,也就是小蕓。
當(dāng)時的龐麗華并沒有出聲,而第二天,小蕓就被她要求跟著宋某走了。
根據(jù)多方的線索綜合來看,警方認(rèn)為小蕓雖是個孩子,但她的說法更真實可信。
鑒于小蕓自己的態(tài)度,以及龐麗華親手送走了自己女兒的情況,把小蕓交給龐麗華撫養(yǎng)顯然不再是一個好的選擇。小蕓未來的歸屬,成了一個大問題。
陷入抉擇的民警決定先詢問小蕓自己的意見,而小蕓給出的答案也大大出乎了大家的意料。
“我想讓我爸出來?!?br/>“你的養(yǎng)父?”
“嗯?!?br/>“為什么?你養(yǎng)父那么虐待你傷害你,你卻最想和養(yǎng)父在一起?”
“因為媽媽不要我,他管我吃,管我穿。”
此時,小蕓的養(yǎng)父,也就是宋某的丈夫已經(jīng)被關(guān)押,這樣的回答讓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有些沉默。
這個年僅十歲的小女孩,對于生活,對于美好未來的想象,就僅止于有吃、有穿。
即使對方傷害過她,她也能接受和對方繼續(xù)生活。
被親生母親背叛、被養(yǎng)父母虐待多年的經(jīng)歷讓小蕓徹底失去了對正常感情的感知力,在她的世界里,親情并不存在,只有吃飽穿暖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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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聞言后思慮再三,最終做出了一個新的決定:為小蕓尋找親生父親。
雖然對女兒不能跟著自己生活有些微詞,但龐立華依然提供了一些線索,幫助民警很快找到了小蕓的親生父親劉一海。
而劉一海對能夠再見到女兒也感到十分驚訝,因為當(dāng)初在兩人分手之后,龐立華接了小蕓放學(xué)后,就私下把女兒偷偷帶走了。
劉一海當(dāng)年和警方一樣,也找過龐立華,但龐立華沒有固定工作,也沒有固定的住處,甚至電話也換的很勤,根本就是人海撈針。
即便他的生父身份通過檢查得到了確認(rèn),調(diào)查也沒有發(fā)現(xiàn)什么異常,但經(jīng)過了多方波折的民警不敢隨意把小蕓交到劉一海手里。
尤其之前小蕓的成長環(huán)境特殊,經(jīng)歷也過于坎坷,所以對于未來撫養(yǎng)人的選擇,民警必須非常謹(jǐn)慎。
這起案子調(diào)查至此,案情逐漸清晰。關(guān)于小蕓最終的撫養(yǎng)問題,則被移交給了當(dāng)?shù)胤ㄔ哼M(jìn)行判決。
法院在綜合了小蕓的意見,案件的過程以及多方的經(jīng)濟條件后,決定把孩子判給了小蕓的親生父親劉一海撫養(yǎng)。
終于,在顛沛流離了五六年后,小蕓再一次有了穩(wěn)定的居所和親人。她也重新回到了校園接受教育,而之前對她造成傷害的養(yǎng)父母因為虐待兒童罪被判入刑。
案件結(jié)束并不代表事情就過去了,辦案民警對這個特殊的孩子一直記掛在心上。
聽說小蕓生活走上正軌后,他們一起前往劉一海家探望孩子,并且給小蕓帶了一些衣服、食物,鼓勵小蕓好好讀書,好好生活。
小蕓比起之前狀態(tài)也好轉(zhuǎn)了很多,逐漸愿意與人交流,說話更加開朗和熱情,在學(xué)校也交到了新朋友。
民警問起小蕓對未來有什么想法,小蕓很認(rèn)真的思考了一下:
“我喜歡唱歌跳舞,還喜歡當(dāng)警察,因為警察能消滅壞人?!?br/>
都說父母是孩子最親密的人,是孩子最堅強的后盾。而小蕓的經(jīng)歷讓我們再一次意識到,對于孩子的關(guān)懷和幫助,有些時候不是只有父母就可以了。
被親生母親背叛的痛楚,和被養(yǎng)父母的多年家暴帶來的傷痕,都需要小蕓在未來用自己加倍的努力和對自己的關(guān)愛去撫平。
資料圖
面對和小蕓有著類似處境的孩子時,我們每個人都該伸出援手,盡力保護那些可能在經(jīng)受家庭暴力的孩子,將他們拉出泥潭。
感謝執(zhí)法機關(guān)將小蕓從陰影帶到了烈日晴天,希望小蕓能夠在未來的生活中健康茁壯的成長,也衷心希望未來不會再有孩子和小蕓一樣,經(jīng)受這些可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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