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積分入學什么時候開始申請
2023-01-31
更新時間:2022-09-07 13:33:22作者:佚名
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根據(jù)殘疾等級和殘疾性質分為十個等級,
每人每年的撫恤金從9220元到96970元不等。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表分別調整為
每人每年30780元、26440元、24870元。
提高在鄉(xiāng)老復員軍人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標準, 現(xiàn)行標準基礎上,
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其中,
在鄉(xiāng)退伍紅軍老戰(zhàn)士 生活補助調整為每人每年69040元,在抗日戰(zhàn)爭時期入伍的在鄉(xiāng)老復員軍人 生活補助調整為每人每年19240元,解放戰(zhàn)爭時期入伍的在鄉(xiāng)老復員軍人 生活補助調整為每人每年18540元,新中國成立后至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鄉(xiāng)老復員軍人 生活補助調整為
每人每年18440元。
對在農村的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zhàn)退役人員 提高生活補助標準,
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700元/月·人(8400元/年·人)。
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xiāng)退伍軍人 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以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準,
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700元/月·人(8400元/年·人)。
對居住在農村和城鎮(zhèn)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 (含1949年前錯殺后被平反人員的子女)提高生活補助標準。在現(xiàn)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達到540元/月·人(6480元/年·人)。
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準,
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45元。
對新中國成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zhèn)老黨員 調整生活補貼標準,每人每月提高50元,補助標準調整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 ,達到每人每月72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 的,達到每人每月66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 的,達到每人每月580元。已享受優(yōu)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 ,不執(zhí)行上述補貼標準,仍按每人每月50元標準發(fā)給生活補貼。
已對老黨員實行定額補貼的地方 ,補貼標準低于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fā)給補貼;補貼標準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補貼標準發(fā)給補貼。